民营企业“正当防卫”的“第二十条”呼之欲出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网络   阅读:1357

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设民营企业706.5万户,同比增长15.3%,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3.3%。国家级专精华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

从宏观和理论层面来讲,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和实践层面来看,民营经济是就业、税收、创新的主力军,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呼唤的“热辣滚烫”

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活力的“晴雨表”,是保障民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但民营经济的相关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却不容小觑。

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区别对待、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保护不到位以及民营企业“抵押难”、“融资难”、“转型难”、“准入壁垒”等尖锐问题,依然成为民营经济发展路上的“拦路虎”,严重阻碍着民营企业的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法律的呼声空前高涨。

司法部“新春第一会”按下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启动键。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中央单位将共同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

来自多个领域,涉及不同业态出席司法部“新春第一会”的八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作了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回应了民营企业的法治期盼。

“对于我们民营市场主体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作为受邀参加司法部“新春第一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煜,去年全国两会上,就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法》的提案,呼吁用法律形式来界定民营企业的基本性质、地位和作用。王煜委员表示,目前还正在修改完善议案,准备在今年两会上继续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与呼。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认为,开展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研究,细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规则,对平等保护作出更为全面详细规定,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把公平对待融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身为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参与起草了2023年全国工商联呼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团体提案。之前,2022年刘俊海教授就接受全国工商联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委托,担任《民营经济促进法》课题组组长,并撰写了建议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研究报告。刘俊海教授指出,目前,外商有外商投资法,国有企业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但民营企业缺少一部专门性法律,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法治“定心丸”。融资难、融资慢、市场准入不平等、选择性监管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更多保障。

中国传媒大学社会创新和公共文化研究院朱朝阳研究员长期从事地方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等课题的研究,今年年初,朱朝阳研究员将民营企业“东莞观音山事件”带来的观察,写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考,被人民日报内参《内部参阅》第六期刊发。朱朝阳研究员指出,以经济活跃度较高的广东东莞为例,当地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观音山景区长达十年时间举报当地主管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局不作为,甚至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在修编问题和拿到政府补贴问题上,都没有积极处理。虽多家媒体报道,也多年未解决。这非常可怕,如何让中国更多的类似于“观音山景区”的民营企业家对未来重拾信心,成为摆在各级党政机关前面的一道必答题。我国进入发展改革重要转型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多数地方政府未能深刻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对此,广东省“新春第一会”,就吹响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号角,优秀民营企业家被邀请到会议现场,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看来,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下行趋势,民营经济是就业蓄水池,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国际供应链调整冲击,民营经济发展是统筹高质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坚实力量;“民营经济退场论”不时出现在舆论场,民营企业家信心待进一步提振。在此背景下,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非常必要。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遇到的“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亟须通过专门立法形式来清除,以法律权威保障并强化民营经济的投资信心。

四川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袁嘉提到,民营企业占据了现有中小企业群体中的大多数,但现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并未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到足够的作用,尤其是在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公平竞争机会方面涉足仍然较少,未触及深水区。因此,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对中小企业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促进作用。

多名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意见建议的“热辣滚烫”表明,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飞驰人生”

去年以来,仅中央各部委出台的涉及民企发展的政策就超过100条,多地也出台了地方性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甲辰龙年开初,国家相关部门就对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呼声接连进行了回应。

2024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等6个方面采取更多务实举措,切实疏堵点、提信心、破壁垒、解难题、抓落实,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

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到,包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在内的共30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

1月9日,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预期,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已“飞驰人生”,步入立法工作快车道。

民营企业“正当防卫”的“第二十条”

据媒体报道,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草案建议稿已于2023玍5月,由全国工商联民营经济促进法课题组撰写完成。该立法草案建议稿分为总则、平等准入、创业创新、权益保护、促进发展、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49条。

目前,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草案建议稿已报送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核心主张获得业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初步共识。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草案建议稿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以维权、护法、促发展为基调的一部综合性法律,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些合法权益包括民营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收益权和经营自主权等。

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例,观音山公园是我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从1999年建园至今,24年来,观音山公园一直致力于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从一座名不见经传的荒山,发展为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姻缘许愿于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

但是,在为地方赢得诸多荣誉的同时,24年来,4A级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了私人别墅肆意乱建,豪华坟墓星罗棋布,从莞高速、西气东输管道、高压电网群平行贯穿,24年自主发电,总规修编受阻、自然保护地未被地方政府纳入等一系列问题,媒体频频曝光也没有得到改观。诸如广东观音山公园此类遭遇不公正待遇的民营企业在全国各地枚不胜举。

四川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创新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分析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势必会给地方政府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倒逼其转变一些传统的、有违公平竞争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导致民企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对待。当前,国家出台专门性的法律以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有其迫切性,条件也已成熟。

“从法律上把平等对待要求落下来的最佳策略是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刘俊海教授说。现阶段,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均翘首期待着能够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当防卫”提供法治保障的“第二十条”的落地生根,殷切渴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春风拂面沓至,为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段民峰)